法律咨询

你好,我们双方有土地证,经协商前后各一半,但是土地证的尺寸并不是,去过户说不能过户给子女,有什么办法处理?另外土地证本人现在没法过户,能否去公证处公正这个土地继承人是子女,在公证处公正?,

继承
2020-08-08 03:28:2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咨询公证处。
  • 农村承包经营土地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只要承包家庭还有农户,在承包期内,承包土地是不收回的,如果承包家庭没有农户了,土地由村集体收回。非农户不能继承土地使用权,但可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
    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 其实土地证过户办理程序还是比较麻烦的,其具体流程如下:

    1. 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2. 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

    3. 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

    4. 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

    5. 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6. 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   土地证是房主拥有住房所属土地使用权的证明。没有土地证,是不允许办理住房过户手续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  第三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第二节 房地产转让  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