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动手把人打了 被打人什么问题都没有 然后要巨额损失费 被打人算犯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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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手打人是犯法的。要巨额损失费,可以不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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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斗殴就是寻衅滋事,这个问题我国《刑法》和《治安处罚法》都要规定。 《刑法》规定了
寻衅滋事罪和伤害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要分情况对待 1、如果仅是构成轻微伤,要处15天以下拘留或罚款 2、如果构成轻伤以上的伤害,涉嫌
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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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人有可能造成三种后果:
第一种是大家相互比划一下,只是切磋,没构成任何伤害,一如闫芳大师的沾衣十八跌,法律通常也不介入。但这种情况少之又少,因为拳头稍重一点就会造成轻微伤,轻微伤的标准是非常低的。
第二种情况就是构成了轻微伤。《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43条是这么规定的: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较重,造成了轻微伤,会处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第三种情况就是打架斗殴出手重,使用棍棒等,构成了轻伤害及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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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