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是临时员工,在商场上班,在店里负责买鞋,一共上了二十天班,现在店里盘点丢了9924元的货,但是我们鞋区一双也没丢,店长要让我们合体配货,我知道到合理吗?

损害赔偿
2023-01-28 22:08:0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该做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你可以拒绝

  • 是否赔偿,要看员工是否存在过错,一般情况下,丢失了商品由商店承担损失,除非商店老板有证据证明员工存在过错或者明显过失,那么可以要求员工赔偿,从员工的工资中扣除,但是不能扣除员工的全部工资,一般每月扣除的工资不能超过月工资的20%,扣除后也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法律分析
    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店内东西被偷盗,而老板又没有证据证明是因为员工的问题而导致商品丢失的话,就不能要求员工赔,应由盗窃人负责赔偿,店员不是盗窃人,没有赔偿义务。法律也没有规定店员在此种情况下的先行赔付义务,因此,老板也不能要求店员先行赔付,再由店员向盗窃者追偿。如果老板强迫员工赔偿,不仅没有
  • 你好,很不合理,你应该拒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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