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公民离开常住户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可以向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2016年7月1日起大中城市已全面启动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
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的流程,简单来说就是“居住地受理——户籍地签发——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
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或交验能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详情咨询居住地公安派出所
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
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