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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在这个公司做了三年,刚来谈好的是底薪加提成,工作岗位是前台管家销售。现在工作岗位基本没有变动,工作量增加了。之前三年平均下来的工资底薪加提成扣除社保餐费等每月实际到手是六千五到七千一左右,现在公司取消了提成,每个月给我五千的底薪,这样合理吗?第一年底薪是3850第二年是4000第三年是4200。合同上写的是2500,岗位是销售。如果我不同意可以得到赔偿吗?

合同纠纷
2020-05-11 21:52:5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您好,这是不合法的,可以要求补偿
  • 公司给职工交社保和工资多少有关系么?一般来说,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月工资×个人应承担的缴费比例。
      例如:你本人工资为3000元,养老保险个人承担部分缴费比例为8%,那么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为:240元。以此类推,如果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2%,那么个人承担部分为60元。
  • 我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行使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企业扣减工资必须有正当理由,否则将构成克扣工资的违法行为。 用人单位违法扣除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匿名举报,也可以直接提起劳动仲裁
  • 公司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如果公司克扣工资,你可以向当地劳动局下设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请求劳动部门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被克扣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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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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