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京疫情过后,本企业迟迟不宣布复工,待岗为30%生活补贴,但我属于人事部门,每月有20天在公司办公,8天在家办公,工资发放不合理,我如何维护个人利益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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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具体要看劳动合同的约定、公司规章制度及薪酬办法的规定,还要看疫情期间政府部门发布的各项规定和通知,如果发生争议,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到劳动监察反映情况,请求协调处理。具体可以参照2020年4月29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审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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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诉人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诉人的情况;申诉请求和事实根据;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及代理权限;申诉日期等。
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接到仲裁申请书后,会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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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力的,可主张单位发放实际工资,如不能提供正常劳动力的,由用人单位根据当地的政策规定发放相关工资。如有争议,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您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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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力的,可主张单位发放实际工资,如不能提供正常劳动力的,由用人单位根据当地的政策规定发放相关工资。如有争议,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您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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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工作的,不应支付待岗工资,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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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劳动仲裁要回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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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先跟单位协商不行走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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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劳动纠纷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必须先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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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