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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前公司约定了底薪和抽成比例。因缺人手,无人算提成,老板从2016.5月开始以底薪+他估算抽成支付,离职后也未按实际提成算。 需追讨2016.5-2019.5期间的3年工资差额4万多元,2019.5.6离职。目前2020.5,时间将近一年请问 1. 其中一次讨薪是否视为 仲裁时效中断,实际的时效怎么算?何时到期? 追讨过程:2020.1.29-1.30 春节讨薪一次,提出其中一笔异议,并未解决。 4.3再次联系,对方4.10-4.14在联系,对方提出要核对其他项目,且无时间完成,不给期限。 4.22询问对方核对进度,要求打流水。4.23对方回复 操作复杂,需要思考。 之后4.23 4.25 4.29 5.2 5.3 多次留言,均无回复。 2. 合法性:我们做的是跨境电商平台shua dan业务,法律是否支持维权? 3. 金额:哪些方面的金额是可追讨的? a 工资和提成差异(少1个月工资+2个月提成+其他月份的提成差异) b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是否已过了法律的有效期?) c 为了仲裁跑程序产生的误工损失 d 对方无人手对账,本人离职后花一个月对账而无法工作的经济损失 4. 建议劳动监察 还是 劳动仲裁?因为以前和老板关系不错,只想拿回自己的损失。因为是灰色行业且存在超范围经营,如果介入监察,他一直在还债,可能会断掉他的生活来源,端掉其他员工的饭碗。

其它综合
2020-05-06 17:54:12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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