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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别的部门的责任导致的损失强行拍部分责任扣款在我头上,我不接受,部门领导甚至说明要想继续干就得接受,现在我发现我的合同到期后公司并未与我续签合同,之前合同是2015年1月至2018年1月,未续签合同已经一年半了。请问如果公司强制扣款的话,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未续签合同双倍赔偿是否在时效期内?是和公司先协商呢?还是直接申请仲裁?我在公司四年半了,是否有经济补偿金?如果申请仲裁,担心公司会不会借此不转我的社保关系,如果我找新工作的话不可能一直等着,在北京社保的连续性太重要了,麻烦帮忙详细回复下,谢谢

其它综合
2019-08-05 08:27:12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 劳动合同到期如用人单位不续签,您可主张自入职以来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存在争议的,可提起劳动仲裁,主张合法权益
  • 可以申请仲裁要求支付补偿金,支付工资。
  • 单位违法,可收集证据,申请仲裁,依法要求赔偿
  • 您好需要看您的具体情况而定
  • 您所担心的社保转移的这个问题公司一般情况下不敢这个您可以放心。另外个人建议您直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去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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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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