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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我开车在机动车道左侧正常行驶,一辆电动车也在机动车道行道并且突然转弯,当我行驶二十米左右从右反光镜发现后方电动车倒下,我立马下车询问电动车人有无伤情情况,并且没有追究电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没有靠最右侧行驶并刮伤我车漆的责任,说我上班,不追究责任,并安抚电动车伤者起来,外观人员也无大碍,伤者也同意然后安抚到一边并告知车牌号,说万一有什么事可以找我监控也可以调查,但监控没有声音,当天事后三小时接交警电话说我逃逸,我人都蒙了,说明当时情况安抚伤者,伤者并同意告知车牌才离开,我真冤没有追究对方刮伤车漆责任反告我逃逸,电话说完立马我配合交警做笔录,如实说明现场情况,随后车扣,行驶证,驾照扣留,从交警出来我立马联系对方在哪里要到医院去沟通,伤者当时从医院四家,准备下午在做全身检查,后检查左肩胛骨骨折要做手术,我也无奈四处借钱先让伤者手术,手术完后说若私了要三十万不能少一分钱!请问我这算逃逸吗?对方过分敲诈三十万我接受不了只有公了走正当程序,我当时下车了并主观客观上都没逃避法律责任!,同时对方有过错在先在机动车道上行驶没有靠最右行驶并突然左拐弯造成此事故!我要求调现场监控,交警说到时候通知,现在过了近半个月也没有任何认定,交警一直认我逃逸,全责!请问各位律师我算逃逸吗!谢谢回复请!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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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30 15:15:06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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