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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17年的时候在原土地承包者手里承包了66亩土地,土地靠近大河,有围提,在18年末我又将土地转包给别人,当时土地的情况承包人是知道的,签订合同年限是8年,承包费是26万,一次性付清了。现在是在其耕种一年后,政府把围提给清除了,这个是全县统一清除掉的,别人的也清除掉了,导致土地无法耕种了,现在的土地承包人起诉我要求解除合同,退回承包费,请问他的诉讼请求成立吗,谢谢。

合同纠纷
2020-05-31 02:26:0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一、农村土地承包的原则
      农村土地承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农村土地的范围:农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使用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二、家庭承包经营
      (1)发包方权利:发包的权利、监督的权力、处理的权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发包方的义务:维护承包方的土地经营权、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为承包方提供必要的服务、组织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3)承包方的权利:土地承包经营、土地承包经营的流转、承包地被征用占有时依法获得补偿的权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4)承包方的义务: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 订立合同需注意什么
    1、担保问题。
    (1)保证。
    (2)抵押。订立抵押条款,
    (3)定金。一般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第一,定金使用要慎重,并不是所有合同都要使用定金;第二,定金数额应不超过合同标的的百分之二十;第三,支付定金一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接受定金一方违约,定金双倍返还。
    2、预付款问题,预付款是一方当事人按合同约定,在合同签订后预先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
    3、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问题。
    (1)是选择仲裁解决还是诉讼解决。如果在合同中订立了有效的仲裁条款,那么发生纠纷时只能申请仲裁,不得向法院起诉;
    (2)如果在合同中订立了法院管辖条款时,应注意选择的管辖法院必须是合同履行地、签订地、被告住所地、原告住所地及标的物所在地法院,并不得违背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的规定。
    4、合同的签字盖章及有关手续问题。
    (1)合同的签字盖章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第一,在签字盖章前,应对合同文本进行最后的审查把关。发现不合理之处,及时与对方协商修改,待修改后再签字盖章。第二,合同签字人应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由其代表人签字。第三,合同的盖章可以是单位公章,也可以是合同专用章,但不能加盖单位的内部职能科室的印章。
    (2)合同的公证和鉴证。
    5、合同的形式和内容问题。
    (1)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的形式主要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在合同形式方面应注意,有的合同只有签订书面合同才有效。
    (2)合同的内容。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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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十二条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第三十三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第三十六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第三十七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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