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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约19005--1908年间在邢台法院判决离婚的,现在需要补办离婚证,请问需要那些手续,在哪里办里,我现在居住在安徽淮南市。

民事相关
2020-07-14 07:41:3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判决书等同于离婚证,不需要再补办。
    追问:我的丢失了,现在想补办
    解答:找原来法院,带身份证,离婚判决书丢失后,可以持身份证到审理你离婚案件的法院档案室复印离婚判决书并加盖法院公章,这样离婚判决书的复印件与原件的作用就是一样。
  •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补办离婚证所需材料:
      1、男女双方的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或户藉证明和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2、如果户口本上没有注明离婚的,还要持本人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村 ( 居 ) 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补办离婚证的程序:
      1、申请:双方当事人持上述材料,一起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2、受理审查:民政部门接到材料后,当场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和其他证明材料,并核对无误;
      3、登记:双方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签名、按指印。工作人员填写《补领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后,登记编号、打印离婚证;
      4、发证:办理以上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补发给双方离婚证书。
  •   如果双方是经过法院判决离婚的,那么该判决书具有法律效力,不需要在另行办理离婚证。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补办离婚证所需材料:
      1、男女双方的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或户藉证明和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2、如果户口本上没有注明离婚的,还要持本人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村 ( 居 ) 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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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