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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离婚证,本人不能前往,可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需要什么手续?

民事相关
2019-08-05 15:54:49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 你好,是不能委托的,请问你们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呢?
  • 您好,这个一般是不可以委托的。
  • 你好!办理离婚证必须本人亲自到场,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有进一步的咨询需要,欢迎你来电咨询。
  • 你好,具体需要咨询民政局
  • 你好,需要本人前往办理。《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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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