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问:这个如果去建设规划部门申请的时候,会不会以无法提供无房证明为由,不让办理自留地转建设用地手续,因为这个是我们自建房旁边的自留地,和房子是挨着的,也没占马路,已经有30年了,现在是搭盖了一层放些杂物,我们集体组织那边已经缴纳费用了,钱也交了,公章也盖了,而且这块自留地是在规划红线图内,是属于建设用地范围。现在我们接到城管局通知,说我们那个自留地上搭盖的一层属于违章搭建,要拆除,我们有集体组织的手续,他们还可以拆除吗?
解答:按你说的情况,如果有相关手续那政府认定违建不合理,可以通过复议、诉讼等法律途径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