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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被弟弟家暴了(他先动的手),骑在身上抽脸,锤头,用聊踹,咒骂之类的,我也把他的手抓破了。警察来我爸又让他们走了,家人说报警后倒霉的是我,因为我弟身上有抓痕(证据),而我已经成年。家人说我这不算正当防卫,而是打架斗殴。我该怎么办。我很想让人来家里打他一顿(不留伤),这样雇人打人要负法律责任吗?被雇者呢?

民事相关
2020-05-12 11:30:2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故意伤害肯定要负法律责任,责任如何主要看你的伤情,建议尽快报警并让公安机关委托伤情鉴定。
  • 打人方应负什么法律责任,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1、如果经公安机关委托法医鉴定,受害者构成轻伤以上伤情的,打人方构成故意伤害罪,应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是轻伤的,则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构成重伤的,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如果不构成犯罪的,则应承担行政责任,可由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一般民事间的纠纷是这样的:发生冲突和暴力行为时,先打110报警,同时旁观者的证人很重要,证明谁先动手打人的过程。
    受伤后的医药费单据都要保留,便于将来起诉索赔。对于严重伤害的,可以告先动手打人方故意伤害罪,没有严重伤害后果产生的,不足以形成刑事责任的,一般走民事诉讼程序,无非也就是经济赔偿。
    宗上所述,只是事后赔偿的问题,要预先制止,还是有一定难度的。
  • 首先要确定受伤者的伤情鉴定是什么如:轻微伤、轻伤、重伤。根据伤情确定打人方的责任,如轻微伤将被处以拘留15日以下的治安处罚,轻伤将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重伤将被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承担由此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失包括药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等,如果构成伤残应该根据伤残级别进行伤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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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