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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与申洲人力这家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派遣我们在南京奕舜这家公司工作,南京奕舜安排我们在乐金显这家单位从事具体的工作,具体的岗位与管理全部由南京奕舜负责,包括考勤管理。公司在2月中旬要求我们帮忙卸厂家送过来的货(原来是厂家自己的送货人员卸货),理由是因为疫情的原因,乐金显示只允许驾驶人员进入厂区,卸货人员不允许进入,时长为隔离期结束之后,卸货人员可以入厂就好。隔离期到了之后,我们找到南京奕舜的领导反应此事,给我们的答复是,现在疫情期间,厂家好多人没有返回岗位,人手不够,让我们再帮助一段时间,待厂家人员补充后就不用我们卸货了。就这样一晃两个月下来了,我们发现该厂家早就有卸货人员进厂,在给其他部门送货时自行卸货,于是我们又找到南京奕舜的领导反应此事,这次给我们的答复是,这个货我们必要要卸,就是我们的工作,厂家把这个卸货的工作交给我们了,我们不认可(我们是十二小时工作制,每天都是,一个月难得休个两天,所以加班较多,但公司按法律规定支付了我们加班费),以工作太累为由拒绝帮忙卸货,只干自己原先的本职工作,公司以我们不卸货为由,让我们把我们的岗位工作进行了交接,导致我们现在无岗,公司也明确表示现在没有岗位可以安排,原先的岗位又重新招聘了人员,我们也回不去了,请问我们现在该怎么办?可以要求与公司终止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按规定做出经济补偿吗?期待您的答复,万分感谢!

劳动纠纷
2020-04-26 17:05:4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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