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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普通的银行信用卡消费者,深感银行信用卡制度的不合理,使我的合法权利受到了侵害。在此,特请求您给予我帮助!我于去年12月24-26日去杭州出差,在杭州**国际饭店消费。因本人持有中国**银行牡丹卡,准备刷卡消费。于12月24日在饭店签字授权3500元额度的签购单。12月26日结帐时,因卡磁性坏了,无法拉出。本人又急于赶火车回沪就匆忙付了现金。但签过字的授权单未拿回。回上海后意识到这个问题,于12月29日致电杭州**国际饭店要求其取消授权。其当时认可我已付过现金,并发了要求取消授权的传真件给中国**银行上海分行信用卡部。我于其发好传真后立刻致电**银行信用卡部确认传真已收到。我又致电**银行95588服务热线,查询了我的帐户情况。95588服务热线明确告之我帐户中此笔3500元的授权额度已经取消。但本人于今年3月15日收到今年2月份的对帐单发现银行于今年2月21在本人帐户上扣了3500元记为在杭州**国际饭店的消费。我立即致电**银行,其表示要等我质疑满一个月后再填拒付单。但我于4月15日填好拒付单,事后几天他们再告诉我,是杭州**国际饭店寄了我签过字的授权单,所以扣钱。我立即致电**饭店,但其否认我曾付过现金,并否认曾发过要求取消授权的传真件给**银行。我致电给**银行索要去年12月29日**饭店传给**银行的要求取消授权的传真件,银行的答复是所有此类的传真件只保存三个月。因此已经全部销毁。我又要求提供我于去年12月29日致电95588服务热线确认我帐户中此笔授权已经取消的录音带。因为我知道所有95588的电话都有录音,并永久保存的。但**银行答复由于每天95588的服务热线有几万个电话,如果我不能提供是那位工作人员接的我电话,他们无从查找。但我当时没有想到事后有这些事情,我根本就没有记她的工号。我的疑问:我曾于去年12月29日问过**银行信用卡部的工作人员,其告诉我授权的有效期是一个月。但我质疑**银行为何我去年12月底出差发生的费用,今年2月下旬才扣款?银行答复其实授权一个月的有效期并不严格,银行实际上只要有客户的签字,无论时间长短都扣款的。由于杭州**国际饭店今年2月份才向银行请款的,所以2月份才扣的款。我又质疑银行为何要等我质疑满一个月才开始调查,银行答复不是等满一个月才开始调查而是因为是外地的消费,银行正常的调查时间就要一个多月。我觉得银行信用卡的相关制度存在严重问题!既然银行授权有效期一个月的规定并不严格,实际上可以随时扣款;对外地的消费调查又要一个多月,为何要求取消授权的传真件又只保存三个月?在绝大多数消费者并不知情的情况下,事实上就把所有的风险都推给了消费者。此案中,也就剥夺了我查找证据的权利!我的问题:可否告银行?事后我调查得知,在中国,银行的信用卡使用有很大风险。信用卡制度存在很多漏洞。在国外,信用卡的授权时间是严格遵守的。过了有效期,商家就无权请款。而在中国,信用卡制度让消费者承担了本不应该承担的风险。我相信,在中国,象我这样对信用卡制度并不了解,防范意识并不强的人有很多。我觉得自己的这个事例是有普遍意义的,我希望您能帮助我,起诉银行,让其修改不合理的制度,还广大的信用卡消费者一个公道!

交通事故
2004-06-03 09:15:1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