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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下关于被辞退和辞职的区别?因为我第一次做销售,说好的试用期三天过了就可以了,然后我做了二十天,就因为店长一句性格不合适做销售给打发掉了不说,问题是试用期三天过了他没说这话然后我们也签了合同,后面我才知道原来是以前老员工回来上班了把我辞退了。在填写那个申请离职书上有两项选择,一个是主动离职,一个是被辞退,我不懂我就问我们店长该选哪个,他就说选离职,后来我一朋友跟我说,如果是被辞退,那么要付我双倍工资是吗?主动离职的话赔偿是不是就少些

合同纠纷
2020-04-24 01:14:4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劳动法规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
  • 双倍工资中,一倍的工资是劳动者正常劳动所得,另一倍的工资实际是惩罚性赔偿金,是因用人单位未按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承担的法定责任的体现,不属于劳动报酬,不应计入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计算基数。
  • 劳动合同法》第30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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