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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没有提前告知我就当天辞退我了, 是否有补偿

合同纠纷
2020-04-20 19:51:3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试用不合格,包括完全不具备录用条件和标准,部分不具备录用条件和标准两种。无论属于那种情况,用人单位都必须提出合法有效的证明,否则就会因举证不能而无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至于如何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笔者认为,用人单位应当注意做好以下几点:  1).在发布的招聘简章、招聘信息中明确录用条件和标准。用人单位在广告上发布招聘信息时,除了注明对职位的一些基本要求(如年龄、职业技术、学历等)外,还应对所聘职位的具体录用条件、岗位职责进行详细描述,并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再次以书面形式明确告知。  2).对劳动者进行一定的背景调查。核查劳动者是否提供了虚假个人信息,是否违背诚实信用原则,隐瞒应当告知用人单位的重要信息,如被证实劳动者有此类不正当行为,用人单位可视其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3).建立试用期的绩效评估制度,明确考核标准、考核方式及考核方法。用人单位制定的考核内容、评分原则及决定劳动者是否最终被录用的客观依据应当事先告知劳动者,并让其签字认同。经济补偿金要按照以下的标准支付:1、按员工在该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2、员工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计算;3、员工工作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的标准计算;4、员工月工资高于公司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要按员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经济补偿金。
    追问:我们签的合同是3个月试用期,公司在第12天当天通知我辞职要求我签辞职申请表(还不是辞退表)理由是工作没有热情,虽然能力可以感觉我态度不好。后面我们沟通我表明要赔偿态度他们开会抓我工作错处,最后说我工作中回复粉丝的话术不对,说我影响公司利益 所以不赔偿也不补偿。请问这种情况 我请监察局的人能否索要到补偿金
  •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无《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四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违法解除终止合同的可以请求支付补偿金。
    追问:公司合同并没有提到补偿事宜,也没有说提前三天告诉我得事也是可以索要赔偿吗?
    解答:你好,我这边还需要了解你的实习期多久?公司在实习期未提前三天告知确实属于违法行为,是可以要求一定经济赔偿金的。后续有进一步法律需求,欢迎来电免费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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