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尊敬的律师: 您好!! 非常感谢您给我提供了法律咨询的机会! 事情是这样的: 2000年7月我大学毕业,来到肇庆某公司工作,同时将户口和档案也调至该公司。在那里我认识了我女朋友。她也是该公司员工,至今仍供职于该公司。我俩都是集体户口。2002年5月底我辞职了。我的户口至今还在该公司,档案已转至肇庆市人才市场。 现在我俩想结婚。该公司以我不在那里工作为由,拒绝提供我的户口证明。现在,我不能拿到户口本,所以无法去婚姻登记处登记。经过交涉,该公司提出:若我写下保证书,保证在今年内把户口迁出该公司并交纳2000元押金,则同意提供户口证明。

证券投资
2004-05-14 10:3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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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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