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共同出资,加男方父母出资,买房,婚后加名字,产权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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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入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同时《婚姻法》解释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则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二)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认增值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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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约定只归夫妻一方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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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具体要看出资来源情况、购买手续情况、房屋产权档案登记情况、有无特殊约定或附条件约定等情况。根据你的陈述,如果加名,如果没有特殊约定,则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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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你是可以联系对方主张一方的财产,是可以帮您起诉主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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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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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名字的行为代表属于双方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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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会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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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产权属于是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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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婚前按照出资额按份共有,婚后的属于共同共有,有约定按照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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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