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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企业签定无固定期合同,我所在的车间由于兼并给其他单位,造成我无岗位,现待岗.现我要求领导重新安排,理由是其他车间有我合适的岗位,并能完全能够胜任,但领导却让已办理离岗休养的或已办理退休的同志工作,而不安排我正式职工,这样做可以吗?  现又安排我到外单位劳务输出,在本单位拿最低生活费,可以吗?我提出疑义,我是本单位长期正式职工,岗位却不安排我在单位工作,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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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12 09:10:0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