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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正常的劳动合同,然后附加了一个新人保护合同,然后新人薪资的话前三个月是5500,无责任的那种,但是有一个附加条款,为了避免别人混底薪,就是三个月内不能离职,如果三个月内离职的话,那么工资就发一个自然月的三分之一,合理吗,可以签吗

劳动纠纷
2020-04-16 13: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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