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在公司上班15年,公司让我签了解除劳动合同,上面写了我违反公司规定,实际上是我犯了别人也经常犯的错,并且罚了我款,我签了劳动合同,自已花钱交的保险,我在解除劳动合同上签了自己名字,按了手印,请问,我可以让公司支付我经济补偿金吗?谢谢!我犯的错没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漏检了一个件,下一道工序发现的

劳动纠纷
2020-04-18 07:52:1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按照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履行即可
  • 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同时,根据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您所陈述的旷工15天,若单位在规章制度予以体现,且按法定程序制定了该规章制度,则用人单位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按照第46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17种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克扣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以欺诈手段,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以胁迫手段,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1)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2)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3)用人单位以暴力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4)用人单位以威胁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5)用人单位以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6)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7)用人单位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 要看你是否是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 员工离开公司的原因不同,依照法律规定,补偿或赔偿是不一样的,具体您可以参考下面观点: 若公司是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若公司有拖欠工资或克扣工资等违法原因,您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若你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