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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伤九级,可以办残疾证吗

劳动纠纷
2020-04-18 04:42:0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拿着鉴定结论以及病案可以去当地民政局咨询
  • 工伤九级伤残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经认定为工伤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gb、t 16180-2006《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作出的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有获得医疗救助和经济补偿的权利,九级伤残职工享受的待遇就是工伤九级赔偿标准。
    九级工伤赔偿的费用项目有:
    (一)医疗费;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三)辅助器具费用;
    (四)停工留薪期工资;
    (五)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办理流程如下:
    1、本市户籍有需求的残疾人可到市残联或各镇残联办领取《残疾人证》申领登记表。

    2、按要求填写完毕后并加盖镇残联公章。

    3、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和申领登记表到指定医院检测。

    4、残疾检测的标准现依据《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

    5、外力因素造成的伤残须治疗满一年后方可参加检测。

    6、市残联初审后将申领登记表(携带两张两寸免冠照片)送交至市残联初审。

    7、市残联初审后按月送上一级市残联审核批准。

    8、批准后,在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办证人到指定地点领证

    9、残疾人证遗失需登报申明后方可补办。

    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和第一代残疾人证换领第二代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均需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和二寸免冠照片六张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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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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