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15年给别人10万!16年又分二次汇款二十万!没有借条!只有银行汇款单!对方在一年内给了利息!后来就没有了!现在有四年了!本金利息都没有!怎样追回本金与利息,

债权债务
2020-04-15 08:29:1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有其他证据佐证吗,例如聊天记录
    追问:对方叫!我是主动找上门的!属中间人!但是我不认可!我只收利息!没有委托!参与投资理财!对方也没有告知任务资料!只是在当初说有三分利息!有房产证!和双倍的财产担保!没有风险!由于自己生病!脚不能走!想去北京看病!有贪小便宜的心情!就分三次对方提供帐单!分别转款三十万!对方在第一笔转账后!第二天给利息!几个月没有间断!第二次又转帐!还是第二天给利息:四个月后第三次又转帐!到16年三月止就再也没有利息!要求退还本金!对方称公司整改!没有利息!等17年对方收到款以微信转账发收到钱!银行以公对私钱在公司帐户上!无法给我们,
  • 一、借贷关系没有借条,并不妨碍起诉;
    二、起诉要符合相关条件,与有无借条无关;
    1、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分割或者发生争议,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予以保护的诉讼行为。
    2、起诉的条件
    (1)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 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起诉的案件应该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也就是说,应当属于由人民法院主管,人民法院依法有权对这一案件进行审判。而应当由行政机关或企业内部处理的纠纷则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
  • 贷款人在提供贷款时不能预先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借款利息一般是在借款期限届满时或者合同履行期间按照约定分批偿付给贷款人。但现实中有的贷款人为了确保利息的收回,在提供借款时就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造成借款人借到的本金实质上为扣除利息后的数额。  这种做法损害了借款人的合法利益,使借款人实际得到的借款少于合同约定的借款数额,影响其资金的正常使用,加重了借款人的负担。因此,合同法规定贷款人在提供借款时不得预先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如果仍在本金中预先扣除的,借款人只需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支付相应利息就可以了。
  •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没有借条仍然可以起诉。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分割或者发生争议,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予以保护的诉讼行为。需要满足以下四个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