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3、父方与母方
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起诉变更抚养权的流程是什么:
1、要求变更抚养权的一方向法院提交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与
证据;
2、法院受理后,应当在5日内通知被告;
3、若经过法庭审理查明被告确有不适应继续承担抚养权的情况,应当判决抚养权转移给原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