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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到2020年12月31日到期,从事库管员工作。公司现已下岗裁人为由,要求和我解除劳动合同,但不予支付我经济补偿金。我不干,后来单位又要给我安排工作,我不想去这个工作,单位就以我不服从分配为由,要开除我,公司的这种行为合法吗?

劳动纠纷
2020-04-24 04:01:4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如果重新分配的岗位与你之前的岗位差异很大,且收入降低的话,你可以拒绝到岗。这种情况属于公司变相辞退的行为。建议收集好证据,可以去劳动仲裁委提出申请,主张经济赔偿。
  • 您好,单位这种做法不符合《劳动合同法》关于调岗的程序,你可以以其调岗程序不合法为由,申请劳动仲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 劳动者具有法定过错的没有补偿,其它的按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的按经济补偿金二倍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和四十二条规定解除合同。
      劳动者严重违法违纪,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合同的,没有补偿。其中,因为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主动提出与员工协商一致的,以及按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其中,《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合同的,还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
      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本人工资,按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补贴和津贴、加班工资、奖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本人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计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用人单位辞退职工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经济补偿金二倍支付赔偿金。
  •   被单位开除的员工,拘绝在解除劳动通知书上签字,如果劳动者的违纪行为,符合法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约定时,单位有权单方做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只要解除通知到达劳动者即可。无需其另行签字,当然,如果有签字,效果更好。n  一、建议保留劳动者违纪行为的书面证据以及通知解除合同的信函复印件以及发函凭证原件,方便事后万一发生劳动仲裁或者诉讼作为证据使用。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n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n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n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n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n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n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n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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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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