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请问我租房签订了一年合同,约定房费一月一千,付了半年房租加两千元押金,现在由于自己买房需要搬家,但是住了6.5个月,相当于后面0.5个月房费没有缴纳,搬离租房之前的物业费水电都已经缴清,那现在我选择不要2000的押金了,其中500抵消这半个月房费剩下1500算作违约金,那这样我可以直接离开吗?房东意思是让我额外支付那0.5个月房费,然后2000押金也不退,但是我不同意,我的意思就是押金也不要了,剩下半个月房租不交了我们直接离开就行了,这样合理合法吗

合同纠纷
2023-02-01 13:43:4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