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4月1号办的入职,现在是培训期,感觉适应不了这份工作,今天4月8日辞职,入职时交了200月住宿维修使用费,当时说的是离职后宿舍没有损坏,这个押金是可以退的,但是今天离职时,告诉我说培训期没有过,我属于非正常离职,200元不给退,培训这段时间也是不给发工资的,请问这是合理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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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具体要看劳动合同的约定、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如果发生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到劳动监察反映情况,请求协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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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一般员工主动要求辞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单位一般不提供补偿,但支付工资。如用人单位行为违法,您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您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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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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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有违约金,那你只要是依法提前通知辞职,就应支付你工资,押金必须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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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