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按照公证遗嘱,我继母30%,我是50%,但是按照遗嘱的要求只有30%的属于我继母的,我有权利跟他儿子收房租吗?如果我住回去,我是的比例是50%,我是否有优先选择住房间,我继母和儿子是次要选择。如我继母不配去公证处办理继承遗嘱相关手续,是否无法后期操作房屋房屋的买卖?

继承
2020-04-09 21:54:33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前面说的事其实还是主要通过协商解决的,这个法律没有介入的空间。而且你说的遗嘱里面的百分比,是只针对这套房产的?还是针对被继承人所有的财产的?你可以让我看一下遗嘱的内容吗?我会在了解相关详情之后为你得出更准确的判断,同时也会帮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来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没有纠纷的到公证处办理接收遗嘱的公证,有矛盾的到法院起诉解决
  • 你好,可以去法院起诉继承分割的
  • 公证遗嘱只能公证遗嘱修改的
  • 具体说下您的情况给您专业的建议
  • 你好,现在是什么情况?房屋还未过户吧
  • 对于继承的房屋,如果说有纠纷的,可以向法院提起遗嘱继承纠纷,并且,在继承过程中要求分家析产,处理房屋共有问题
  • 你好,你可以在讲一下你这边的情况
  • 协商不成,建议你及时起诉析产分割该房产。
查看全部9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