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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经人介绍入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西乡分公司,负责前后院,大厅门口,营业大厅,卫生间,活动室,会议室等保洁工作。入职时,年满48周岁,未满49周岁,属于法定就业年龄,该公司未与我母亲签订劳动合同,未给我母亲购买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医疗,生育,失业,工伤,养老保险等),也未享受过正常的年休及福利假期。周一至周五每天早上6点准时到岗上班,11点下班。下午13点30分到岗上班,16点30分下班。每天工作8小时,周六只工作早上半天,每周工作大约45小时,不定期有加班,属于全日制员工并受到被申请人的日常管理与培训。年满50周岁之后,未给我母亲办理退休手续,致使我母亲一直在该岗位工作至2019年7月,该公司才以年龄太大为由,辞退了我母亲。 因为没有劳动合同,连辞退手续都没有,只是简单的口头上通知不用去上班了。事后多次找到公司负责人商讨社会保险与工资差额以及经济补偿金的赔付。公司负责人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了几项申请。 迫于无奈,只能申请仲裁,提交证据之后,仲裁庭受理了案件,在受理案件之后,移动公司负责人的态度发生了很大的转变,主动要求进行和解。我以为他们良心发现,最后才知道是黄鼠狼给鸡拜年。 和解过程中,公司负责人把与我母亲经常接触的几名员工都找到,苦口婆心让我母亲放弃维护自己的权力。母亲今年已经56岁了,年龄大了,身体状况也不是很好,而且只有小学文化水平对法律相关条款根本不懂,迫于压力在移动公司众人的诱导下签了劳动争议调解协议书。拿了26678元的经济补偿。其中只包含经济补偿金,未曾提及社会保险与其他赔偿事宜。 事后母亲只身前往仲裁机构与被申请人签订调解协议书,做为懂法的工作人员也未曾向我母亲言明放弃了哪些权力,只是问了对补偿金额和内容是否有异议。现在我想申请撤销调解书,有没有什么办法?

劳动纠纷
2020-04-08 19:12:21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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