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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九月底我在合同未到期之前和该单位辞职,单位规定交5000元可以辞职,并且合同作废。2003年的药费是年底报销,我拿着2003年药费去报销,当时该单位说我的医疗保险金还有3000元,考虑本人报销费用太少,想商量一下一次性归还本人,但是今年四月初该单位有关人员答复,因为本人是自动辞职,所有的医疗保险金不再归还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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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15 20:07:1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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