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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借了钱,请问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房产纠纷
2020-04-02 17:51:15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您好,夫妻共同债务的相关法律规定有以下: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如果您问题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联系或转为一对一咨询,我会给您更详细的解决方案。
  • 您好,我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的易轶主任律师。根据您提问中描述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主要有以下三条内容: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下列情况属于共同债务:
    1、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原则上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2、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据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和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 如婚内共同生活产生债务一般为共同债务,若能证明该债务一方不知情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一般不须归还;可以电询详述具体的情况
  • 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具体要看是否共同知晓确认、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买房、是否有特殊约定等情况。
  • 婚后购买房屋,因此所产生的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应共同偿还
  • 您好,如果借钱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此可看出,“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包括: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因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夫妻双方或一方因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形成的,为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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