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支付条例》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解决拖欠工资的办法有:1,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和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单位按时支付工资,在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可向当地
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2,如果投诉无效,那么员工可以申请
劳动仲裁索赔,并且可以主张解除
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3,但也要区分用人单位是否是因经营困难而拖欠,还是因其他原因恶意拖欠等情况,如果是用人单位的确经营出现困难,一时周转不灵,应与劳动者说明原因,并取得劳动者的书面同意。如果是因工作原因或职责原因,不是因经营困难而故意拖欠工资,则属于恶意拖欠,则劳动者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
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