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十多年前,包二奶,并入住家里.之后,老公的收入一直交给二奶,没付给家里家用.今年,老公给二奶在外买了一间房子.村里有一块地写老公的名子,他想立遗照,死后将房子留给二奶.还有一块地和一间商品房是村里分的,是老公\我和两个儿女共有的.但还没地锲和屋锲. 如果我跟他离婚并告他重婚我能得到什么?如果我不告他,等他死后(他立了遗照留给二奶),我能拿回我的地和房吗?
[[i] 本帖最后由 sweetBB 于 2007-1-17 03:16 PM 编辑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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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男方有过错,可以要求男方赔偿。不离婚,你老公不能用遗嘱的方式处分你和你儿女的财产。如有证据证明你老公与二奶的关系,你老公将财产留给二奶的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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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然把二奶带回家共同生活,你作为法定的妻子怎么能够容忍啊,早就可以告他们重婚罪了,你不主张权利,他们当然就更加肆无忌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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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离婚后我必须同我的儿女分开.我只想为我的儿女争取应有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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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你诉讼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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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