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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十多年前,包二奶,并入住家里.之后,老公的收入一直交给二奶,没付给家里家用.今年,老公给二奶在外买了一间房子.村里有一块地写老公的名子,他想立遗照,死后将房子留给二奶.还有一块地和一间商品房是村里分的,是老公\我和两个儿女共有的.但还没地锲和屋锲. 如果我跟他离婚并告他重婚我能得到什么?如果我不告他,等他死后(他立了遗照留给二奶),我能拿回我的地和房吗? [[i] 本帖最后由 sweetBB 于 2007-1-17 03:16 PM 编辑 [/i]]

婚姻家庭
2007-01-18 11: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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