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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司约定三天试用期,新员工第四天的时候离职,讨要工资是否合理

合同纠纷
2020-03-31 18:29:43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相关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公司与您的试用期约定不合理。劳动者有下列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
  • 在试用期内还是要支付适当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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