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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大学生,2019年12月28号,一个同寝室的女孩子从外面回来,我向他伸手,他拍了我手,我拍了她胳膊,他又使劲的拍了我的胳膊,我向他方向踢腿,在我的意识里我没有踢到她,但是我的拖鞋飞到他了,她也朝我方向踢腿。后来她也承认是拖鞋碰到她了,他这期间并没有很急切或是很着急的说要赶紧去医院或者说哪里痛,而且我也确实没踢到她。但是3个月之后,我与他发生口角后。他告诉导员我踢到了他并且现在月经不调(我没踢到她),如果她要走法律程序,我会不会承担责任什么的

其它综合
2020-03-30 20:2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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