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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后违约金怎么算,我这样合理吗?我是中国海运集团上海船员公司的一名船员,我在三月提出辞职,昨天接到公司通知去结算违约金,由于当初从海运学院毕业后进入公司,公司交付海运学院13000元/人,现在要我返还,这我可以接受,另外他通过计算我的四金公司缴的部分让我赔偿9155元,并且说如果按照其他算法可能赔得还要多,我无法接受,当时告诉他我回去咨询一下,当我今天去的时候,他推翻了自己昨天算得结果,又让我赔8000元/人的实习费,可是出示的文件却是03届预分配学生的规定,而我是02届的。并且在我之前辞职的与我同时签订合同的同学辞职时仅仅只赔付了13000和450的考证费用,并没有8000元之说,他是03年辞职的。那么我为什么比他们做的时间长,反而要赔的多?为什么同时进的公司,同样的合同,辞职理由也相似,对待的方法却不同?他说我做的时间越长,对公司的损失越大,这种说法是否对?我想知道到底应该如何计算违约金。补充一下,我没有接受公司任何培训,所有培训都是在学校完成的。而且当我向他索取公司有关这方面的规定时,他只拿出份关于03届预分配学生函,并且以公司机密理由拒绝我复印。

涉外纠纷
2004-04-12 16: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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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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