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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孩子从小就被父母打骂到现在孩子已经16了他们还要打孩子应该怎么办?有一次孩子爸爸一脚把孩子从炕上踹掉地下了,还有一次一脚踢在孩子肚子上给孩子踢出了五米远,还经常冲孩子发火。妈妈经常打孩子耳光,还在孩子腰疼的时候踢孩子的腰,还经常冲孩子发火这应该怎么解决

婚姻家庭
2020-04-02 06:57:4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报警,由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 1、当然是不合法的!法律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
    参考法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2、解决办法:可以让你母亲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参考法条:《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有的父母离婚时争夺抚养权不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只是为了在财产分割或是为了达到报复的目的。目的一旦达到,就对孩子不管不问,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有的还甚至对孩子打骂虐待。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变更抚养权?关心孩子成长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但是,变更抚养权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财产。
    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父母离婚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而在离婚时不满十周岁,过了几年,超过十周岁后,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
    希望对你有帮助!
  •   孩子也具有身体权健康权,任何人(包括父母)都无权进行殴打、伤害,但是合乎情理的,法律一般不予追究。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 这个得看出于什么目的,打的程度而言,如果父母只是出于教育教导的目的在适当的程度内,没有造成孩子身体和心理上的伤害则不是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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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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