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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贷款合同认证金是什么

损害赔偿
2020-03-30 15:18:0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向担保公司贷款的办理流程如下:
      第一步:提交所需证件
      抵押借款人(自然人)需提供的证件:
    1. 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2. 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
    3. 还需下列证件(借款人根据自身情况准备相应证件 )
    a. 单身证明 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出具至今未婚的证明 共1份
      b. 结婚证明 结婚证、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 共3份
      c. 离婚证明 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出具离婚后至今未婚的证明 共1份
      第二步:专业评估
      公司将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抵押物进行实地评估,根据抵押物所在位置、楼层、面积、朝向等预估其大约价值。
      第三步:签署委托协议
      如果借款人(放贷人)与公司谈妥一切事项后,公司会和借款人(放贷人)签署委托协议书。
      第四步:签署抵押借款合同
      借款人与贷款人必须共同到场,共同签署抵押借款合同。请您在签字之前,仔细阅读合同中的每一个条款,不要漏过任何一个细节。以后若有任何纠纷,此合同都会作为法律依据。
       第五步:公证
      借款人与放贷人必须共同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第六步:办理房屋抵押权证(他项权利证)
      由担保公司派人协助借款人与放贷人办理房屋抵押权证。
      第七步:借贷、放款
      在一切手续都办理妥当之后,放贷人将把现款打入借款人的户头。至此贷款过程即告完成。
  • 金融借款贷款合同无效的情形: 1、担保的主体不合格。 按照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有些部门和机构不能进行担保,就是说没有担保资格。国家法规规定,学校、医院等社会福利机构不能进行担保。因为这些部门和机构从事的是社会的教育和福利工作,其财产为国家所有,与此同时,这些部门的工作又具有不可中断性。不可能因为其进行担保而将其财产执行而造成学校停学,医院停诊。 2、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内部机构或内部职能部门担保无效。 最高院1994年4月15日发出的《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有关保证的若干问题的》(以下简称《保证规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同意,为他人提供担保的,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但应根据其过错大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保证规定》18项“法人的内部职能部门未经法人同意,为他人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但应根据其过错大小,由法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 《担保法解释》第四条规定”董事、经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是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4、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同无效。 《保证规定》第19项“主合同债权人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恶意串通,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不承担责任。 5、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担保的合同无效。 《担保法解》第五条规定“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6、未经批准及无权设立的对外担保无效。
  • 抵押贷款的贷款条件:
    有合法的身份;
    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以新购住房作最高额抵押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龄在10年以内,且备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付款;
    已购且办理了房子抵押贷款的,原房子抵押贷款已还款一年以上,贷款余额小于抵押住房价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房龄在10年以内;
    能够提供贷款行认可的有效担保;
    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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