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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雨地下室进水物业有责任吗

房产纠纷
2020-03-28 12:42:5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这里有几个方面。建筑商、开发商、物业公司、业主(使用人)、建筑商的义务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规定,向开发商保修;开发商的义务是:《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由开发商向业主保修;物业公司的义务是由你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规定的,一般是不涉及建筑专有部分的维修保养的。但是,由于你与开发商沟通成本太高,所以联系物业,由物业要求开发商承担保修义务,开发商可以转扣建筑商的质量保证金。另:地下室漏水不算“屋面防水工程”,应该算:第五条《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3、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管道堵塞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4、用户报修的单位,答复和处理的时限。中第三款的要求,是1年保修。(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一九九八年五月二十日建设部发布)
  • 请告知具体情况来为你分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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