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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鞍山科技大学的一名教师,92年开始搞科研,教学科研工作搞的都很好。主要负责课题组几乎全部零部件生产、设备结构设计、设备组装、现场协调及现场安装、调试工作,生产用车的调配,近4年几乎没有节假日进行休息。由于科研发展的需要,课题组同本单位其它部门协调一部货车跃进136手续都正常。事情经过是这样的:今年5月4日星期日早晨约7:00—11:20,为机械学院搬家,11:10—约3:10左右,在科技园厂房和农机院内检查指导科研工人干活,其中12:00—12:30左右在冶金吃的中午饭。约3:10到科技园楼前取车,因为第二天科研需用货车,当时货车放在科技园楼前取货车时发现油料很少必需加油,所以到七号桥加油站,给车加了130元的90号汽油,开完加油发货票后,即往回返,车辆行驶在海诺厂门前车辆肇事。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加油回来途中车行驶的方向为从东往西,前面约有4辆大型翻斗车,占领整个两个车道,行车视线非常不好,当行车快到海诺东侧时,离目的地较近约400-500米左右,于是就将车开到右侧便道行驶,以便顺势右拐到农机院内目的地,当时便道根本就无人,当行车快到海诺厂门前东侧时,正在看左侧海诺院内的成排水泥搅拌车时,从前面4辆大型翻斗车缝隙间钻出来一辆自行车,看上去像一对学生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自南往北横穿马路,当转回头的一瞬间,车时速约55km/h已行驶至海诺工厂正门前,当时自行车已行至我正前方与车相距8-10米,所以慌忙向里侧打方向盘同时踩刹车由于车辆保养不太好需两三脚刹车刹车没有反映,时间也来不及,并且便道的路面较窄,当向里侧打方向盘时,车的左前轮压上了隔离带的马路沿上,车轮带动方向盘转动,方向盘脱手由于思想准备不够,我处于失控状态,进而车辆也失控,车就势撞在隔离带中间的路灯杆上,我当时就昏迷过去了。后来我估计是路过的好心人或司机搭救,挂的120电话,由救护车送到急救中心抢救在此其间一直处昏迷状态,偶尔有瞬间的清醒,事情经过基本就是这样的。后来经过交警支队调查、取证、核实确认。医药费就花调八万多元,我个人也无法承受,现据传言:“有人认为以开车违章不能算工伤”请问专家,我应该如何处理,这种情况能否算工伤?谢谢!谢谢!谢谢!

其它综合
2004-04-13 22:18:17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