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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医院的麻醉科主任医师甲某长期从事麻醉工作,在其给口腔病人做手术时看到由于喉镜上没有麻醉配件,病人非常痛苦。因此设想把喉镜与麻醉系统联系在一起。2003年1月甲某完成多功能喉镜的构思,并于同年3月用草图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多功能喉镜实用新型专利。2004年3月取得专利权。2005年初,被医院得知后,认为此发明为职务发明,专利权应为A医院,并与甲交涉。甲于2005年3月函告知识产权局将该专利转归A医院所有,并填写了权利转让登记请求书等相关文件。同年10月,甲又函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声明前述行为非真实意思,表示转让行为无效。2005年6月,A医院与B工厂签订专利转让合同。随后,B工厂开始生产多功能喉镜。1.该发明是否为职务发明,请说出构

知识产权
2020-04-17 20:24:0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转让注意事项
    1、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4]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2、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   1、专利权的转让,应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提交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首页的“办事区、表格下载”一栏中有《100016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下载)  2、自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200元。  3、证明文件:专利权人因权利的转让或者赠与发生权利转移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转让或者赠与合同。该合同是由单位订立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公民订立合同的,由本人签字或者盖章。有多个专利权人的,应当提交全体权利人同意转让或者赠与的证明材料。  《专利转让合同》的模板,您可以直接网上搜索  4、《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和证明文件(《专利转让合同》),通过邮局挂号信或EMS邮寄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处;著录项目变更费通过邮局汇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收费处。注意,邮局汇款单附言一栏一定要写明:“专利号,著录项目变更费200元”。  5、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处和收费处的地址都是: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100088)  一般时间三个月。 
  • 专利转让有很多好处,可以分为以下几点:

    科技成果转化专利本身技术含量高,经济价值高,前景广阔,而专利权人本人没有能力将其开发成产品时,若该专利技术被有实力的企业或者个人相中,则可经双方协商之后转让。比如据统计著名的苹果企业除了每年技术研发费用在数十亿美元之外,也通过大量的企业兼并收购了大量的专利技术。据称其核心技术大部分都是通过转让获取的。

    科技项目这就有一点“中国特色”,一方面为了鼓励经济转型,从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都设立了大量的科技型项目,申报成功后企业将获得免税、现金奖励等一系列的奖励。而申报这些科技型项目的前提就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特别是专利;另一方面我国每年申请的大量专利因为申请人的能力不足不能做成果转化,有供需关系就催生了这个市场的蓬勃发展。

    个人职称评定很多科研人员或者高校老师,在评定职称的时候都有一定的专利要求。

    企业评级某些行业评定资质的时候,会有专利方面的要求,而有的企业研发能力不足,自然需要通过技术转让来解决这个燃眉之急。

    升学、留学、留户口某些国内高校招收研究生,某些国外高校审核留学申请会因专利给予学生一定的加分,还有一些大城市如上海对毕业生留户口也有专利加分的政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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