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想咨询一下,我欠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两家银行的信用卡4年未还。现处于中国银行联名建设银行起诉二婶封停我账户和财产的处理阶段,,昨天两边的银行工作人员联系我协商处理,协商结果是我先还清中国银行的所有欠款,然后跟建设银行达成分期还款共识,两边都会撤诉,中国银行工作人员并口头承诺会代我跟建设银行协商,给他们施压撤诉。建设银行工作人员也同意了,双方银行是通过邮件达成共识的我也履行了我跟两家银行的口头承诺协商按照协议结果的还款方式进行还款了。今天建设银行以疫情的问题国家亏空说上面下令必须收回所有逾期欠款,昨天的协议等于就作废了。我可不可以理解成银行方面为了催收欠款先假意承诺客户得到信任催收回部分欠款再找理由二次逼账,这样合法吗?难道银行也可以违约反口吗?假如我真的被起诉判案了,我可不可以。用以上银行工作人员给我承诺事实内容为由反起诉,进行反起诉银行维权呢?

债权债务
2023-02-04 00:5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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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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