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有一套住房,现在我哥哥住着,他住了10年,我现在想要回,他不给,要我给他2万房屋维修费,请问这合理吗?我现在有土地使用证,房权证还没办下来,村里说过了年差不多.我们写过一份书面合同,内容是房主人是我,住房人是我哥,我要回房屋,赔偿我哥维修房屋费2万元.请您快点告诉我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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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对房屋进行了增值装修的,可以给哥哥一部分装修补偿;当然如果拆除装修不破坏房屋价值的,也可以不给补偿而让哥哥把装修拆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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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王律师和刘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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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合同的话,那就应该按照合同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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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兄之间还是协商为好!千万别为了二万元打官司,那样的话亲情就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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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权要回你的房屋,至于装修费,首先你哥应提供出装修所花费的票据,然后据此可作适当折价。
四川成都 王良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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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对装修费用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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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说有合同,你应当承担房屋维修费,如认为维修费高,可以要求对方提供证据,也可以申请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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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