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三家企业签一份统一价格,共同销售的协议,是否属于垄断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对垄断行为的定义如下:第三条本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三家企业签订统一价格的协议,从形式上来说已经属于垄断行为了
-
双方或多方经过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后,需要订立书面凭据的,并没有统一的格式要求,但是一般需要写协商各方的个人信息,协商达成的约定事项及履行约定的方式和时限,违约责任,各方签字盖章确认。
-
经营者之间所达成的协议不会严重限制相关市场的竞争,并且能够使消费者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可以不受反垄断法的规制
-
就有关事宜作出明确的、全面的说明即可,尤其要着力写好协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主要内容一般包含如下款项:(1)协商目的(2)协商目的责任(3)协议的时间和期限(4)协商目的条款和财物处置(5)履行条款期限(6)违反条款的责任处理
-
您好,这个要看市场竞争者的多少了
-
如果你们占据市场份额足以影响市场价格,那算垄断,否则就不算。
-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