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月12日时因人力的语音电话没接到,被公司解聘,因一直未发放1月和2月份的工资,当时没签解聘协议,现所有工资已结清,解聘书上确有1月和2月工资金额,和经济补偿金。我要求公司改协议,不要把已结清的工资体现在解聘协议里,公司不同意把结清的工资这项从协议里去除,公司的做法是否违法呢?我要怎么样来维护自身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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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违法辞退的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用人单位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的,需要额外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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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单独签订补充协议或确认书的形式解决,或者协商以其他方式解决平衡双方关注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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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处理,主张拖欠的工资。关于离职的赔偿金也可以一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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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支付拖欠工资,为避免纠纷,可以在解聘协议中明确工资已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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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违法的,可以联系劳动局主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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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辞退员工需进行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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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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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已发的工资,在协议里体现没有违法,注明工资数额和期限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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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