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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如果企业内部部门合并,部门在职岗位如若没有了。企业给员工调岗,主管岗位-普通岗位,或不同岗位职责。员工拒绝接受,与企业协商辞职,企业需要赔偿吗?

合同纠纷
2020-03-25 09:54:5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应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这一条是关于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和形式的规定。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为双方协商一致,即劳动合同变更应遵循意思自治的原则。劳动合同变更的形式与签订劳动合同一样,都需要采用书面形式,将变更后的内容固定下来,且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劳动合同变更,与企业协商不一致,用人单位不能强行解除劳动合同应以劳动者同意为前提条件。遇到恶意调岗可以先与公司协商解决,协商无果的就去当地的劳动仲裁委,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解决.
  • 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同时工资待遇等不降低,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之间存在一定的相关性,您可以根据单位的安排变动岗位。
  • 公司要求员工调岗,员工不同意可以不调岗吗?看情况而定。
    劳动合同中常见约定“单位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单方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但此种约定并不意味着单位可以随意调整员工工作岗位,如单方调岗应由以下几个方面做合理性审查:

    1、调岗是否有明确法律依据。如员工不胜任原岗位工作、孕期妇女因身体原因需调离原岗位等。

    2、是否属单位生产经营的合理需要。员工所在岗位性质有此需要且属于单位正常生产经营需求,员工具有服从义务。

    3、调整前后劳动者工资水平是否相当、无大幅改变。

    4、调岗不具有侮辱性或惩罚性。

    5、工作条件和劳动便利是否可以维持,劳动者增加的劳动成本是否有补助。工作环境、在途时间等都是劳动者入职时考虑的劳动成本问题,岗位改变造成劳动者劳动成本增多超出劳动者预期,要求劳动者一味服从违反平等公平的法律原则。

    6、调岗是否改变了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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