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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医院工作,但医院把我们判了给第三方外包公司,2020年3月20号发2020年2月份工资,我收到短信提示只有697.7元,我去问财务助理,是不是发错,他解析是说国家疫情放假延期到2020年2月2号结束,3号开始医院正常上班,3号上班的人员上一天计算一天工资,没有上班的人员优先考虑放带薪年假,没有年假或者不愿意放年假得员工则按无薪假期处理(即不计算工资),工资计算方法:(总费用-社保费用)元/29天×上班天数(含周六日),因为我是2018年7月1号入职,我没有年假,所以说我没有上班是无薪假期,但我们虽然是医院判了给外包公司,但日常工作安排都全服从科室领导调动,我们科室领导安排了我在家备班到2020年2月24号再去医院上班,所以第三方外包公司就计算了我从2月24号到28号这五天工资697.7元,请问他这计算工资方法是不是合法?我是不是就应该拿这697.7元工资?

合同纠纷
2020-03-24 23:06:5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个一般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工资标准是工资等级制度的组成部分之一,表明各等级职工的标准工资水平。日工资率的计算方法是:日工资率=月标准工资÷平均每月法定工作天数(一般星期六、日有的单位是不计算在内)。
    工资标准通常是企业参考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标准,考虑到市场对该岗位人才的需求而制定的,同时参考员工的工龄、职称、业务水平、工作岗位等等级不同设定。
  • 合同发生纠纷时,通常有以下情形: 1,有明显违反约定行为,这是违约,那么可按合同违约部分的约定索要赔偿; 2,存在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误导对方作出错误的判断,这其实是欺诈。 不论哪种情形,建议你首先咨询天穗律师网,因为每个案件类型、案件性质都不同、诉讼时效也不同,涉及到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咨询天穗律师! 天穗律师网,依托天穗律师事务所,行业领先律所,服务可靠,咨询免费,一对一律师服务,一站式服务,让您的案件大占主导优势! 免费咨询电话:4009-669-113,天穗律师网:ts110.cn
  • 工资按月发放,隔月发放违法,本月工资下月发合法。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提出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裁决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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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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