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一)门诊报销比例
1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报销比例为 25%。
2 、乡镇卫生院门诊报销比例为 40%。
3 、县级医院门诊报销比例为 30%。
4 、县外门诊(特定慢性病门诊除外)和有价疫苗不予报销。
(二)住院报销比例
1 、乡镇卫生院住院 0-300元报销比例为 40%, 300元以上报销比例为 55%。
2 、县级医院住院 0-300元报销比例为 30%, 300元以上报销比例为 40%。
3 、县外医院住院 0-20000元报销比例为 20%, 20000元以上报销比例为 35%。
4 、参加妇幼保健保偿的孕产妇,按医疗机构住院比例报销。报销金额低于 200元的,补偿 200元。
未参加妇幼保健保偿的孕产妇住院分娩不报销。